一、站段收入管理工作有待加强
目前,在我国铁路管理工作中,大多由铁路局直接管理营业站点,其中最大的缺陷和不足在于很多工作内容需要通过铁路局主管部门进行直抓直管,这就很容易出现指导与实际工作情况脱节的现象,影响站点收入管理部门工作的开展,导致其职能无法真正得到充分发挥,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管理人员对现场管理工作了解程度不深,实践期刊发表经验匮乏,无法保障业务有序推进、顺利开展,无法提供有效指导;二是站点管理工作人员在信息获取上较为滞后,存在严重的信息孤岛问题,在工作中出现差错时,集团公司管理人员直接报送到各站点经办人,无法对站段情况进行有效收集。为进一步提高站段运输收入管理综合水平,加大其职能发挥力度,我国在2016年颁布并落实《关于强化铁路站段运输收入管理职能的通知》,其中明确指出铁路局需要设置有针对性的管理机构,并配置专业化的管理人员。从实际情况来看,现阶段各地营业站点收入管理机构配置不足,专业化管理人员数量较少,该文件的落实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二、运输收入管理队伍不够稳定
对人员流动带来影响的因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各个站段暂未设置专业化和独立化的收入管理机构,因缺乏专业编制,工作人员不愿意投入运输收入管理工作,进而导致人才大量流失;二是未制定有针对性的人才制度,个别站段甚至将收入管理工作作为安置岗位,将一些年龄较大、期刊发表文化水平相对较低的员工安置其中,无法满足我国现阶段收入工作逐步走向信息化的发展需求,未真正发挥其工作职能;三是很多铁路局未对票据管理工作设置专业岗位和职名,始终使用客运员、货运员这类笼统的职名,个别工作人员不想干、不愿意投入工作,存在抵触情绪,时常换岗,工作不够稳定,流动性较强,导致工作衔接水平较差,在出现问题时推诿扯皮,对相关文件、相关制度理解不足,不利于收入管理工作的有效落实。
三、基层运输收入基础工作仍显薄弱
一是在票据风险管控上风险意识较差。在开展收入管理工作过程中,部分工作人员由于财务理论期刊发表知识匮乏,对各项财务机制和法律法规存在认知上的误区,在信用交接、银行预留印鉴等工作中,由同一人员处理多项工作,首先进行结账,随后进行交换,事先在空白转账支票中盖上银行印鉴,同时出纳员和票据管库管账职责由同一人担当,带来了财务风险。
二是在收入管理工作的规章机制执行上未能精准落实。在基础的收入管理工作中,之所以会引发大量的收入管理问题,从本质上来说还是没有严格依照规章制度进行落实,设置了规章制度却没有遵循。对我国近年来铁路运输企业的专项检查工作进行期刊发表分析发现,很多营业网点被查出存在收入管理问题,比较具有代表性的有运输费用问题、票据管理问题和作业执行标准未落实问题。另外,规章制度问题和进款管理问题也不在少数。这些反复出现的常见问题,足以说明相关工作人员责任心较差,工作态度较为放松,未真正地展现其履职能力,日常常规化的监督工作和检查工作都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三是个别营业站点内部控制机制不够健全。在人员编制等相关因素的影响之下,个别站点聘请兼职人员从事收入管理工作,除了个别铁路运输企业直属站段和总体人流量较大的营业站点依照标准和要求配置专业化的收入管理人员,其他站段大多数都是兼职,同时普遍存在一人多岗现象,同一个人需负责多个岗位的工作,无法达到内控制度的标准要求。
四是基础工作未能实现规范化建设,总体发展不够均衡。虽然铁路收入管理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的发展之路,很多铁路运输企业在改革和创新上下足了功夫,整体管理水平和团队素质都在不断提高,但仍存在个别小营业站点管理基础薄弱的问题,还需持续加强。